2017-05-11 13:39
人才的价值越来越被企业重视,提供机会培养人才服务企业是能够让公司与员工双赢的决策,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经济损失及法律风险。在订立培训协议时,HR的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员工与公司之间的争议。因此,小编总结了如下注意事项,基本含括培训服务期协议的全部要点,为您解除后顾之忧。 更有《培训服务期协议范本(附风险提示)》供您参考,点击文后“阅读全文”即可免费获取。
关于培训及服务期的约定,我们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1、只有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公司才可与员工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因此,公司只有在为员工提供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后,才可以约定服务期,而如公司内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入职培训、轮岗培训等,属非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不能与员工约定服务期。
2、培训费用范围和凭证留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培训费用的范围,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而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如住宿费、伙食费等)。以上这些费用的凭证是用人单位向员工主张违约金的依据,务必保存好费用凭证。
注意:培训期间的工资是否属于培训费用范围,特别是对于脱产培训而言,存在争议,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在实践中的做法也不尽一致。具体说明见下文。
3、培训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约定?
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培训期间工资、补助和五险一金等。特别是工资项,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但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在培训期间所得工资是否属于培训费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在实践中的做法也不尽一致。实务操作中,企业可以通过完善自身的薪酬制度和规范培训约束机制来降低风险。比如培训期间可以将原有薪酬划分为基本工资和培训补助,并在培训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培训补助基于培训而产生,属于“因培训而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可有效降低企业风险。
4、服务期如何约定
服务期限具体时间长短的约定应当符合常理,而不应当任意约定。另外应该注意,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未到期的,劳动合同顺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
公司可以在培训协议中与员工约定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但应注意的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公司支出的培训费用。同时,员工在离职时实际需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是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所应分摊的由公司支出的培训费用,而非全部的培训费用。该违约金为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损失的补偿性违约金,而非惩罚性。
6、培训协议不应该影响劳动者的正常职位晋升及工资晋级
7、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因此,公司在对新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时,建议您在员工试用期满后,或安排员工提前转正后,再进行培训工作,以避免“人财两空”。
(三)用人单位以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为由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约定服务期只能适用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的情况,除此之外,均不得约定服务期。以提供落户、住房、汽车等特殊待遇约定服务期的,即使劳动者提前解除服务期,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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